日女偶像違反合約談戀愛 公司索賠3.4萬

King
King
2015-09-20 16:08:30
來源:新浪娛樂

  據悉,這名女偶像年僅17歲,前年簽給經紀公司,組成6人團體沒多久,就被發(fā)現(xiàn)在同年未經公司同意談戀愛,還跟另一位成員與2名男粉絲去酒店開房間,遭經紀公司以違反合約為由,一狀告上法院,該團體也解散。

  近日法院裁定判決,判女偶像應賠償經紀公司65萬日幣,判決結果也引起日本網友一陣討論,認為女偶像未免也太沒人權,連談戀愛也不行。

免責聲明
標簽:AKB48    偶像    合約    戀愛    
你該讀讀這些:一周精選導覽
更多內容...
奢華私語 時尚衣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