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易峰起訴北京豆網科技有限公司,認為其旗下的豆瓣網站發(fā)布有侮辱性言辭,對本人造成了人身攻擊。11月9日下午,北京朝陽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法庭上李易峰委托律師表示豆瓣網站上有大量對李易峰侮辱誹謗的言辭,諸如“李易峰是個賤人”“比陳赫還渣”“心機婊,還是個男的,真的很惡心”等惡劣言辭,使李易峰名譽權受到侵害,李易峰方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刪除侵權內容,并提供具體實施侵權行為用戶的真實姓名、注冊昵稱和聯系方式。同時李易峰方要求被告賠償經濟損失和精神撫慰費,計人民幣1元,而賠償1元意在向社會傳達一個藝人應當獲得的尊嚴。
針對李易峰委托律師的控訴,豆瓣網站委托人則聲明豆瓣網是向用戶提供電子公告服務,已經刪除原告公證書上涉及的11條內容鏈接,盡到了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盡的義務,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在雙方代理人陳述了各自觀點及進行相關法律流程后,法院宣布休庭。具體宣判時間還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