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娛樂訊 隨著影視界IP熱高燒不退,相關爭端也越來越多。1月5日,大熱網(wǎng)絡小說《匆匆那年》的原作者九夜茴[微博]發(fā)表長微博,再次聲明搜狐視頻出品的《匆匆那年》網(wǎng)劇續(xù)集并未獲得她的授權,屬侵權之作。九夜茴強調,“在這個IP大熱的時代,只有原創(chuàng)者受到保護,大家才能看到越來越多的好故事,而不是現(xiàn)在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偽作”。她還請求網(wǎng)友們“一起幫我呼吁搜狐停播匆匆那年”。
續(xù)作究竟有否授權?原作者制作方眾說紛紜
據(jù)悉,九夜茴所說的“偽作”,是指去年12月28日在上線的網(wǎng)劇《匆匆那年:好久不見》。該劇沿用了《匆匆那年》原小說的設定,講述三位主角方茴、陳尋、喬燃多年之后重逢、再續(xù)前緣。
早在該劇播出前一天,九夜茴就發(fā)出《關于<匆匆那年>版權事宜的聲明》。她在其中表示:“近日,搜狐視頻在沒有得到本人授權的情況下,擅自改編《匆匆那年》,利用《匆匆那年》的原有人物和故事框架,制作出品了所謂的續(xù)集《匆匆那年:好久不見》……上述行為嚴重涉嫌侵犯《著作權法》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給本人造成了無法彌補的損失和困擾,也極大破壞了行業(yè)良好秩序?!?
之后,搜狐視頻在其官微上公布了天津金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聲明,金狐公司稱2012年與九夜茴簽署《電視劇改編權轉讓協(xié)議》,九夜茴已將小說《匆匆那年》之劇本改編權以及電視劇、網(wǎng)絡劇改編權永久轉讓。“出品新劇的行為屬于正當行使其合法享有的小說改編權及拍攝權”。
但在這次九夜茴發(fā)出的長微博中,則稱當時自己只是授權搜狐改編《匆匆那年》為影視劇,雙方說定合同有效期為三年,并非永久轉讓。但最后簽署的過程過于倉促,在搜狐工作人員的催促下,她未細看合同條款便簽了字。后來同名網(wǎng)劇也于2014年在搜狐上播出過。
在聽說續(xù)集制作消息后,九夜茴翻出三年前的合同細看,“才發(fā)現(xiàn),搜狐居然違背約定沒有注明合同有效期!在它的聲明里,聲稱我跟他簽署了永久轉讓合同,可通讀整份合同,完全沒有‘永久’或相似意思的字眼。反倒有我要求加入的三年內不允許它轉讓授權的約定?!?
是永久轉讓還是“人事變動”所致?事實仍需查證
針對搜狐方面的聲明,她反駁稱:“試問如果是一份永久合同,我何必還特意注明三年內不許將改編權轉讓他人?就是因為我擔心在合同期內搜狐做版權的二次交易才特意注明,而這根本不可能出現(xiàn)在一份‘永久性’協(xié)議里?!冒桑彤斘冶粔娜丝恿?,這份合同成立,那么我簽署的也只是我小說《匆匆那年》(東方出版社版本)的電視劇改編合同,搜狐你可以每年都按我小說拍攝一遍,我就當你是我的腦殘粉了。但你有什么權利用我的人物設置胡編亂造一個續(xù)集出來呢?”
九夜茴稱,在2015年8月,搜狐視頻高層曾多次找到她道歉,稱“是因為搜狐視頻人事變動才導致了這樣的問題”,并希望協(xié)商解決此事。因《匆匆那年》續(xù)集已招商完成,對方無論如何都要將其播出,而九夜茴則堅決不同意,只要求停止這個項目。雙方最后一次見面是去年9月,協(xié)商依然未果。
現(xiàn)今九夜茴發(fā)布號召,請網(wǎng)友“一起幫我呼吁#搜狐停播匆匆那年#”。新浪娛樂試圖連線當時以搜狐COO身份與九夜茴洽談《匆匆那年》版權的劉春,但對方一聽到這次版權糾紛相關問題即掛斷了電話。搜狐方面至今未有回應。新浪娛樂將保持關注。(魯韻子/文)
附:九夜茴微博長文《匆匆那年,不如不見》
近日,我在微博上發(fā)布了關于搜狐侵權匆匆那年的聲明后受到了各方關注。有搜狐的回應,有媒體的新聞,有水軍的攻擊,有路過的圍觀,更有許許多多粉絲和書迷的支持。在此,我將事件前后經(jīng)過原原本本的告訴大家,我相信,世間必有公理,社會定有公法,大家自有公論。
2011年冬天一位制片人找到我,說是受了搜狐的委托,想要購買我的小說《匆匆那年》的電視劇改編權。當時我手里工作繁多,《花開半夏》劇本在創(chuàng)作階段,《初戀愛》也已經(jīng)開始籌劃,《匆匆那年》在當時的政策下,電視劇改編遇到的困難將會比較多,所以我就沒有急于洽談。就這么晃了幾個月過去,一直到2012年初,我突然接到了好友劉春先生的電話。他當時擔任搜狐COO的職務,負責搜狐視頻。他在電話里說,聽手下說有一個小說特別好,急于拿到版權,但作者非常難談,好幾個月都搞不定。結果他一打聽,那位作者居然是我。他跟手下說,我是他非常要好的妹妹,隨即立刻現(xiàn)場撥通了我的電話。因為我和劉春是好朋友,他是我很信任的兄長,我在電話里一口答應了和搜狐的合作。隨后,搜狐就派出了工作人員跟我對接,其中之一就是2014年搜狐播出《匆匆那年》網(wǎng)劇的制片人朱振華先生。
我和朱振華見面后大致聊了合同的基本內容:1、授權搜狐改編《匆匆那年》電視劇;2、合同有效期3年。(雙方郵件截圖我已公證并將提交法庭)雙方達成一致意向,隨后搜狐起草合同。整個過程都比較順利,搜狐非常急于簽合同,盡快啟動這個項目。于是在2012年4月5日那天(即合同簽訂日期),搜狐派了一位工作人員找我,當時我正在做按摩,本來我認為沒必要非趕在那一天簽字,但搜狐表示比較著急,不管我在哪里都可以過來找我。于是我和那位工作人員約在了足療店,她到的時候,我是光腳穿拖鞋蹦出來的,她說合同沒有太多問題就直接簽吧,我想也沒什么問題,就直接在她翻到的合同最后一頁簽了字。而我最終簽署的合同,一直到很久之后我才拿出來仔細看。當時我會這么輕信,一是因為我的好友劉春就在搜狐任職,我也是沖著劉春才會簽這個合同,所以天然的認為不會有什么問題;二是因為整個談合同的過程都很順利,搜狐這么大的公司,我認為也不會在合同上做什么手腳。而之后發(fā)生的一切都讓我長了深刻的教訓,一是甭管多大的公司為了獲利都能昧良心,二是絕不再在做足底的時候簽合同了。
2012至2013的兩年時間里,搜狐一直都在籌備這個項目,中間我和制片人、編劇見面談過幾次,充分尊重他們的意見和創(chuàng)作,對這個項目一直保持著開放合作的態(tài)度。中間劉春和朱振華都跟我說,必須要抓緊做,再不做合同就要過期了。2014年初,《匆匆那年》網(wǎng)劇開機,6月殺青,8月上線,點擊突破10億,獲得了非常好的口碑。
本來我以為和搜狐的合作已經(jīng)順利完成,但是從2015年春天開始,我陸續(xù)從一些影視圈的朋友們那里聽說了搜狐在籌拍匆匆那年續(xù)集的消息,我很驚訝,因為我在那時并沒有創(chuàng)作《匆匆那年》的續(xù)集,更沒有授權搜狐拍攝,搜狐也沒有任何一位聯(lián)絡我,說有續(xù)作的打算,更何況在我的記憶里,與搜狐的三年合同應該已經(jīng)到期了。
這時我找出三年前的合同才發(fā)現(xiàn),搜狐居然違背約定沒有注明合同有效期!在它的聲明里,聲稱我跟他簽署了永久轉讓合同,可通讀整份合同,完全沒有“永久”或相似意思的字眼。反倒有我要求加入的三年內不允許它轉讓授權的約定。試問如果是一份永久合同,我何必還特意注明三年內不許將改編權轉讓他人?就是因為我擔心在合同期內搜狐做版權的二次交易才特意注明,而這根本不可能出現(xiàn)在一份“永久性”協(xié)議里。
好吧,就當我被壞人坑了,這份合同成立,那么我簽署的也只是我小說《匆匆那年》(東方出版社版本)的電視劇改編合同,搜狐你可以每年都按我小說拍攝一遍匆匆那年,我就當你是我的腦殘粉了。但你有什么權利用我的人物設置胡編亂造一個續(xù)集出來呢?我的小說里哪頁紙有你們拍的這些亂七八糟的內容?你現(xiàn)在在續(xù)集片頭掛著根據(jù)我的小說《匆匆那年》改編,哪個情節(jié)是我寫出來的?如果你這個續(xù)集是合法的,那么我寫匆匆那年續(xù)并改編出影視劇的話,難道算我侵了你的權?豈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隨著越來越多的人來向我詢問,我愈發(fā)憤怒,直接回答,搜狐這么做完全是非法侵權,它如果拍,我一定告。而知悉這件事的影視圈朋友們也紛紛感到不解和震驚,也許是我的聲音傳到了搜狐那邊,2015年8月,搜狐視頻的馬可女士通過中間人劉春先生要我的電話號碼,并約了我在馬哥孛羅酒店見面。那次見面,馬可代表搜狐向我表示了歉意,并稱是因為搜狐視頻人事變動才導致了這樣的問題,但無論如何也要讓這個項目(已經(jīng)完成劇本和招商)進行下去。而我表示他們的行為嚴重侵權,我不要他們一分錢,不愿莫名其妙被迫接受一個憑空而來的續(xù)作,只要求停止這個項目,不讓我的心血被胡亂續(xù)編。之后,我又與馬可見過兩次,其中一次還有搜狐視頻的總監(jiān)鄧曄女士,兩次會面基本上都是他們向我道歉,但仍堅持要進行這個偽續(xù)作,鄧曄跟我說可以支付雙倍版權費解決這個事,并給了我名為“《匆匆那年》續(xù)”的故事大綱,希望我能認可他們的續(xù)改,還希望能參與我的其他小說的影視化創(chuàng)作,而我拒絕了他們。
合同有價,契約精神無價,原創(chuàng)者的心血更加無價。
我們最后一次見面是9月份,之后我一直等他們能給我個最終解釋,可直到所謂續(xù)集上線播出前我發(fā)布侵權聲明,搜狐再也沒有任何一人找過我。
事件原委大致如此,在我發(fā)聲明之前,很多朋友勸我說,搜狐是一個大平臺,不要得罪他們,你一個小女孩斗不過他們。更何況,他們已經(jīng)通過這個續(xù)集獲名獲利,就算輸了官司,賠點錢出來也遠遠比不過他們的收益,所以他們才敢這么肆無忌憚。果不其然,搜狐不顧我的抗議悍然播出匆匆那年續(xù)集,而在發(fā)出聲明的當天我的微博就遭受到了水軍的攻擊。但是,我相信正道天理,哪怕螳臂當車我也要發(fā)出自己的聲音,一個原創(chuàng)者的聲音。在一部作品背后,辛苦創(chuàng)作它的人應該是被尊重的,而不應該是利益的犧牲品。在這個IP大熱的時代,只有原創(chuàng)者受到保護,大家才能看到越來越多的好故事,而不是現(xiàn)在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偽作。
一家上市公司,一個大媒體平臺,居然如此不尊重作者,如此無視法律公理,委實令人驚愕與憤怒。張朝陽先生,以前我們以為不管你的身體或精神走多遠都能回來,僅此一例,我們知道,你已經(jīng)回不來了。
我請求大家一起幫我呼吁#搜狐停播匆匆那年#。
匆匆那年,不如不見,卑鄙者必受懲戒。
最后,感謝這些天來一直支持我的朋友們,謝謝你們的仗義執(zhí)言,給我了溫暖和力量。
感謝2014年播出的《匆匆那年》網(wǎng)絡劇的所有主創(chuàng)們,謝謝你們拒絕續(xù)演了一部贗品并在我的聲明下面點贊。
感謝陳尋、方茴、喬燃、趙燁、林嘉茉,是你們站在我身后,讓我有了如此勇氣。
九夜茴
2016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