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娛樂訊 1月14日,韓國著名格斗選手崔洪萬因詐騙罪而被首爾東部地方法院判處了一年有期徒刑和兩年緩期執(zhí)行。
崔洪萬在2013年至2014年向兩名朋友借款共1億2500萬韓元后(約70萬4000元)一直未償還,兩名債主去年以詐騙罪向警方舉報了崔洪萬,雖然崔洪萬與兩名債主在警方調(diào)查期間就已經(jīng)達(dá)成和解,但檢察院仍以崔洪萬涉嫌詐騙為由對其提出了起訴。
在之前進行的庭審中,檢察官曾向法院要求判處崔洪萬一年有期徒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看,而14日的判決正如此前檢察官的求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