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3月26日下午,在上海市天潼路浙江北路路口,一名騎著ofo共享單車的男孩與一輛大客車相撞,男孩被救出送醫(yī)后不治身亡。近日,ofo被負面新聞纏身。
也許是太過于著急“挽回顏面”,也許是被逼的“狗急跳墻”,也許是ofo公關頭腦發(fā)熱,3月29日,ofo竟p出這么一張圖來。大張旗鼓聲稱自己上了人民日報的頭條,并且在自家的各個地方自媒體平臺都進行了宣發(fā)。
但據(jù)小編查看人民日報3月29日的電子版發(fā)現(xiàn),那天ofo確實上了人民日報,但并非頭版頭條。那天人民日報的頭條是《中辦印發(fā)<意見>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tài)化制度化》。
而ofo是在第14版企業(yè)天地的左下角。
ofo公關的宣傳還真是不得不讓人“佩服”其勇敢,連人民日報的頭條都敢蹭!
身陷負面新聞纏身的ofo想要為自己進行正面宣傳的心理可以理解,但是用這種“劍走偏鋒”的造假方式還是讓人不敢恭維。
一直以來ofo的都以“低成本,快速覆蓋”的價值理念來進行運營,想必這一次,也是想通過蹭人民日報的名氣來助自己迅速走出泥淖,只是,這樣的價值理念后患無窮,就像當初快速投放質量低下的車輛一樣,結果最后造成嚴重的“上海男童身亡事件”,一時步入輿論的風口浪尖。這一次,ofo再次使用同樣“戰(zhàn)術”,不知又會付出怎樣的代價。
據(jù)了解,ofo自走出校園開啟城市服務后,在社會上飽受詬病。公眾場所的多樣復雜,不具備內置定位系統(tǒng)的單車讓需要使用的用戶尋找起來要花費更多的時間;“機械鎖”漏洞更是催生一大批“羊毛黨”以及密碼共享群,還讓本明令禁止的不得使用自行車的12歲以下兒童“有機可乘”。
由于“上海男童騎ofo身亡事件”,日前上海市自行車行業(yè)協(xié)會表示,已明確告知ofo方面,要求其研發(fā)智能鎖具與衛(wèi)星定位替換現(xiàn)有設計,預防12歲以下孩子騎行。但是至今,ofo對此還沒有做出明確表示,此次又造假PS“蹭”人民日報的頭版頭條,其行為已經不僅是造假那么簡單了,迫切需要ofo給公眾一個交代。
在此,筆者想提醒ofo一句,把心思用到打磨產品以及用戶體驗上,會比現(xiàn)在使用這些“小手段”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