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合肥警方微信公眾號發(fā)布警情通報稱,2月23日下午,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濱湖派出所接到市民劉女士報警,稱其于2月16日在蘋果公司官網購買了一部蘋果手機,2月18日卻收到一盒蘋果味酸酸乳飲品,快遞盒內側有被拆開痕跡,懷疑被掉包。
接到報警后,包河分局濱湖派出所民警迅速開展調查,根據初步調查結果,后將案件移交至包河分局責任區(qū)刑警二隊。
2月24日,警方立案調查,經過多方摸排走訪,細致研判,2月28日21時許,民警將租住在肥東縣撮鎮(zhèn)某小區(qū)的犯罪嫌疑人龔某某(男,31歲,霍邱縣人,曾因盜竊被判刑)抓獲。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龔某某如實供述了盜竊手機的犯罪事實。據龔某某交代,2月6日至2月18日期間,經他人介紹,其往返合肥、上海兩地運輸貨物,在此期間,趁機打開快遞包裹,實施盜竊。為防止被發(fā)現,將自己平時喝的酸酸乳飲品放入原本裝手機的快遞包裹中。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