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敏儀與兒子
方敏儀的好友看不過眼,向《壹周刊》爆料:“羅嘉良每次拍戲都與對手“黏上”,從宣萱、陳慧珊到佘詩曼,但是方敏儀因為好愛‘撈家’,根本不想離婚,一直忍氣吞聲。可是,近兩年‘撈家’每次回家,連一句話都不跟她講,完全當她是透明的,她真的好難過?!?
離婚初期,方敏儀很不開心,經(jīng)??拗遗笥言V苦。
“好難,她才振作起來,但‘撈家’這么快就宣布要再婚,又形容他和蘇巖的戀愛好美麗,還說會大搞婚禮,令她再一次大受打擊?!?。
離婚后的心酸生活
二人協(xié)議離婚時,羅把兩人聯(lián)名買下的1100萬港元(約220萬新元)的愉景灣住所留給了方敏儀。所悉,這處千萬豪宅“撈家”只付了一半的頭期,還有500萬港元的余款(約100萬新元)得供,每個月的房貸是3萬多港元(約6000新元)。
方敏儀與羅結婚后就辭工當全職家庭主婦。但,與羅嘉良離婚后,必須打工賺錢供房子及承擔生活費。47歲的她要找工不易,唯有在上環(huán)找一分兼職的工作,并將房子出租,她與兒子則租住只有400尺的小單位,省吃儉用養(yǎng)兒供樓。
據(jù)《壹周刊》報道,“撈家”前妻供樓、養(yǎng)子、租屋一腳踢,每個月的開支至少要4萬8592港元(約9718新元),生活重擔壓到她連早餐都分兩餐吃。
本周一,方敏儀如常早上7時與兒子乘船到中環(huán)碼頭,送兒子上校車后,她便走去附近的Delifrance吃早餐,買了一個22港元(約4新元)的套餐,有炒蛋、咖啡及厚面包,節(jié)儉的她只吃了炒蛋,然后將面包及牛油打包帶走,留作午餐。
接近8時,方敏儀急步走到上環(huán)一幢大廈上班,就連午飯時間,也未見她離開。據(jù)知方敏儀在一間貿(mào)易公司找到一份兼職,放工后馬上趕到碼頭會合下午3時30分放學的兒子,兩母子再搭船返回愉景灣。
方敏儀個人資料照片 http://people.fengsung.com/p_130424174132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