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謂“鷸蚌相爭,漁翁得利”,在奢侈品行業(yè)不止如此,相爭的通常是本家人,暫且稱為“內訌”。Lacoste一訌,就讓外人當了大股東,隨之連僅剩的殘羹股份都要拋了。Gucci更甚,自老爺子Guccio Gucci過世后,整個家族就沒消停過。入獄、被殺……已經成了Gucci的另一個“個性”標志。當然也有真正的強強之爭,像LV收了Herms的股份。隨著經濟的發(fā)展和社會結構的改變,奢侈品牌從“家族式”走向“集團化”成了一個普遍現(xiàn)象。
Lacoste廣告攝影圖
Lacoste創(chuàng)始人Ren Lacoste先生及孫女Sophie Lacoste Dournel
今年10月,瑞士零售集團Maus Frres SA在Lacoste家族斗爭之時,從家族成員(含創(chuàng)始人Ren Lacoste兒子Michel Lacoste)處獲得30.3%的股份,成為第一大股東。近日,Ren的孫女Sophie Lacoste Dournel又發(fā)表聲明將出售剩余的28%股份。她表示難過和惋惜,曾經對Lacoste的發(fā)展愿景也擱淺了,只希望公司有更好的發(fā)展。不由得讓人嘆息,家族內部的斗爭不僅讓人看了笑話,還把祖輩創(chuàng)下的江山“慷慨”地拱手相送。